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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职称申报基本条件(汇总)

发布时间:2011.06.15 作者: 来源: 访问人数:357

一、助理工程师

    (一)、学历条件

1、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考察合格。

2、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见习期1年。

3、大专毕业,取得技术员资格并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4、中专毕业,取得技术员资格并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二)、继续教育学时:任期内每年72学时,以及人事局通知当年必修科目。

(三)、论文要求: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1篇以上。

(四)、报送材料:评审表2份,简明登记表15份,工作总结1份、毕业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所有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一寸照片1张。

 

二、工程师

(一)、学历条件

1、博士学位,考察合格。

2、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取得助工资格并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本科或大专学历,取得助工资格并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4、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并取得助工资格满5年。

(二)、继续教育学时:任期内近5年总学时满36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时的2/3,必须完成知识产权公共必修科目继续教育。

(三)、业绩要求

在业绩方面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参与完成的科研或工程项目,获得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

参与完成1项市(厅)级或2项本单位工程、科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经同行专家和市以上行业主观部门鉴定认可,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与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工程造价标准定额和行业规划编制,并通过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推广应用或颁布实施。

参与完成燃气、供热、供水、污水处理等建设各行业市以上重要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1项,经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有1项以上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其专利得到开发实施并取得50万元以上利润。

(四)、论文要求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期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的专业技术论文2篇;或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3篇。

(五)、对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较高学历者申报工程师,须从取得规定学历之日起,任满一个原岗位基本任职年限后,方可申报。

(六)、报送材料:评审表2份,简明登记表20份,毕业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今年为4个模块)、外语合格证、助工证书、聘书原件、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另一寸照片3张。

  

三、高级工程师

(一)、学历条件

1、博士学位,任工程师2年。

2、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并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3、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并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4、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现仍在野外艰苦岗位以及在县以下(不含县城)基层工作,任工程师5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并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二)继续教育学时

任期内近5年总学时满360学时,必须完成知识产权公共必修科目继续教育。申报前,必须参加建设厅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

(三)专业考试

申报建设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务必到所在市建委人事或职改部门报名。破格人员面试答辩,到指定的考场进行面试答辩。

(四)、业绩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奖励(或相当奖励,以奖励证书为据,下同)1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

2、参与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重点工程(包括规划、勘察、测绘、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造价编制等,下同)、科研和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以成果鉴定书为据,下同),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持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4、主持完成1项或参与完成2项市(厅)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工程造价标准定额和行业规划编制,并通过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推广应用或颁布实施。

5、主持完成燃气、供热、供水、污水处理等建设各行业市以上重要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1项,经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解决生产、建设中重大技术问题,经同行专家和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对提高产品质量、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有显著效果,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7、有1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下同),其专利得到开发实施并取得300万元以上利润(有税务部门的证明,下同)。

(五)、论文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期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学术期刊指正刊,不包括副刊、增刊、论文集、报纸以及未发表的手抄稿、单个印刷体、清样稿等,下同)。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六)、报送材料

评审表3份(上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破格申报人员须在评审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字样),考试报名表1份,评审情况一览表1份(须报电子版),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任期内每年1份(或1份考核表并能显示每年度的考核结果),简明登记表25份(,用A3纸打印),毕业证书(必须出具省教委的验证证明)、继续教育证书(需要经过合肥市人事局专技处核验学时)、计算机合格证(5个模块)、外语合格证、工程师证书、聘书、论文原件(论文复印件要印目录)、近五年以来的业务工作总结,所有原件的复印件须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审验盖章,并由审核人署名以示负责;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4张。

申报材料要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列出的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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