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香樟大道精品化提升工程(天湖路-香樟大道)项目,2018年4月13日晚施工电排8#-9#井段砼暴风浇筑未进行现场试验检测单位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第二监督监测站给予2000元合同违约处罚。
对香樟大道精品化提升工程(天湖路-香樟大道)项目2018年4月13日晚施工电排8#-9#井段砼暴风浇筑无人旁站,监理单位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给予1000元合同违约处罚。
香樟大道精品化提升工程(天湖路-香樟大道)违约处罚单.pdf
上一篇:关于2018年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对长安汽车调整升级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通报